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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科创属性”?证监会就科创板给出了明确度量标准

2023-03-16 08: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记者 | 马晓甜

在科创板审核启动满一年之际,对于如何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有了统一的标准。

3月2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据悉,上交所后续将就落实该指引制定具体业务规则。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具体来看,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 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 项以上;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 亿元。

证监会指出,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三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二项指标的要求,研发占比应在10%以上。

证监会表示,上述3项指标主要侧重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

“具体数据指标的选取,是在对已上市、已申报科创板企业的情况以及正在辅导备案环节企业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反复测算、综合权衡确定的。”证监会称。

对于未达到前述指标的,证监会表示,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即“5项例外条款”:

一是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三是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四是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五是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 项以上。

“科创板申报条件大变,如此一来,大批所谓pre-IPO企业不符合科创板要求了。”有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则认为,《指引》明确了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虽然很难说是科学的,但有标准比没标准还是要好一些”。

他表示,《指引》总体来看标准并不是太高,且不是一刀切保有灵活性,还是值得支持的。

“对发明专利数量不够、收入规模较小的公司影响较大。尤其今年不少公司业绩会受疫情影响较大。”王骥跃告诉记者。

上交所官网显示,截至目前,共有214家企业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其中注册生效的企业数量已达98家。从行业来看,专业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申请企业数量靠前。

根据东方Choice数据统计,已披露2019年年报的25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1家研发投入占比大于20%,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家研发投入占比在10%至20%之间,剩余17家占比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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